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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物馆藏品登记的几点认识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 来源:
  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包括藏品保护和藏品管理两方面内容,而藏品登记是博物馆藏品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贯穿藏品管理的全过程。保管工作的目的是保护文物并提供研究使用,藏品登记的目的是对所保管的文物做到有底、有数、收入有依据,付出有交代。因此,藏品登记不仅可以为陈列展览提供藏品的最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博物馆藏品的社会效益;同时,它又是博物馆科学管理、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本文仅就藏品登记的内容及规范化问题谈一些自己的认识。 
  关键词:藏品;博物馆藏品;藏品登记 
  一、藏品登记 
  博物馆保管工作的一般程序是:征集、鉴选、登记、拍照、编目、建档、修复、养护、入藏、提用、统计、注销等各项,总的要求是: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使用方便。其中,藏品登记是一项核心内容。 
  要进行藏品登记,首先要弄清楚何谓藏品?国际博物馆宪章规定,人类及其环境的见证物均为文物。我们不能将所有的文物都作为藏品来收藏。博物馆藏品从一般意义上,是根据博物馆的性质、任务目标,并通过有目的征集,经过专家拣选、鉴定、编目、定级,具有特定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因此,文物是否能作为藏品,它还受制于诸多因素,如文物的真、伪、优、劣、好、坏、多、寡、收藏条件、人们的认识鉴别水平等等。文物在入馆之后,在未经专家鉴定、编目、定级之前,还不能算是博物馆的正式藏品。本文中所指的“藏品登记”是文物鉴定编目之后的藏品登记和入库管理使用中的登记工作。 
  藏品登记的内容包括:填写藏品编目卡、编制藏品专题目录、建立藏品档案、登记好“藏品总登记帐”等,如此多的登记工作,笔者认为抓住重点就可触类旁通,其中两个最基本的内容为: 
  1.完善的藏品登记帐目。即:藏品总登记帐、参考品总登记帐、藏品分类登记帐、藏品注销帐等,其中,藏品总登记帐是核心,下面简称总账。 
  2.一至数套可供查阅的藏品编目卡。制作藏品编目卡是最基础的工作。 
  藏品登记的主要步骤为: 
  1.先在入馆凭证或收入凭证上编写藏品总登记号,总登记号按藏品入藏的先后顺序编排,一件一号,不能缺漏,不能重复。 
  2.按凭证顺序将登记号写在藏品的适当部位或标签上。 
  3.在对藏品进行研究、鉴定的基础上制作好藏品编目卡,然后按编目卡的内容登记藏品总登记帐。因为藏品编目卡内容包含了藏品总登记帐的全部主要内容,可确保藏品帐、卡内容规范一致,减少登帐工作中的差错,保证藏品总账干净整洁。 
  4.围绕博物馆藏品运动规律和辅助国家科学文化财产帐的有效管理等工作的开展,建立“藏品分类帐”、“藏品注销帐”等专项管理用帐,这些帐目要结合本馆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同时建立更为详尽的藏品档案。 
  二、藏品登记的规范化问题 
  文化部颁发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藏品登记时的定名、计件、藏品时代、藏品现状、尺寸与重量、藏品质地、完残情况、藏品来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本文就不多赘述,仅就登记中的定名、计件及其它问题进行探讨。 
  (一)藏品总登记号和分类号 
  藏品总登记号是每件文物的一个“身份证”,是文物藏品的永久性编号,是识别文物藏品的唯一标志。因为文物有相同的,文物名称也有雷同的,但总登记号是一件一号,从一号开始,随着藏品的增加顺序一直编下去,不能重复,也不能缺漏、跳号,更不能改号。如某件藏品因调拨、交换、丢失等原因注销了,该注销的号也不能以另一件文物来顶替,只能让它永久空着。这样,当需要时,就可以按着这个总登记号在《总账》上就可以查到原文物的去向及有关记录。 
  藏品分类号则根据各个博物馆的实际情况而不同。山西博物院的藏品分类号是按年编号的,按数字分类的,如1、2、3、4、5分别代表石器、骨器、陶器、瓷器、铜器。如馆藏一件文物的藏品分类号为54.1.2,其中,“54”代表入藏时间为1954年,“1”代表石器,“2”代表1954年入藏的第2件石器。如此,藏品分类账可以很明显的显示每年入藏的各个类别文物的数量。 
  为保持文物的整洁、美观,文物上以只写一个总登记号为原则,标号时应注意将号写在能保存时间久,又不改变文物面貌和影响其美观的地方;标号位置从多种形式中找出共同点,每个馆尽可能做出藏品标号的具体规定,试举几例说明: 
  一般陶瓷标号写在底部磨不到的地方,无釉的用墨写,有釉的贴标签; 
  铜镜、银币等有一定厚度可写在厚边上,或写在反面没有花纹的边缘上; 
  书画的册页贴在背面左下角,与册页下边齐; 
  纺织品标号缝在匹头的背面左角。 
  (二)藏品名称 
  藏品定名应努力做到“见其名如见其物”,力求简明、确切。目前,藏品定名是藏品登记中比较热门研讨的问题,由于博物馆藏品复杂多样性的特征,要拟定一个定名标准,兼容古今各类文物相当困难,但是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文物定名的一般规律,制定一个定名规范则是可能的。目前全国还没一个统一的定名规定,但大多博物馆认为文物藏品名称应包含三个因素:(1)年代、款识或作者;(2)特征、纹饰或颜色;(3)器形或用途。这三个要素可以选择组合定名,并非都须包含在藏品的名称中。现就藏品的主要类别命名分别举例如下: 
  1.陶器 
  可根据藏品的铭文、制法、纹饰、陶系、器形等命名。 
  例:A.光和元年  绿釉   壶 
   铭文     釉色  器形 
   B.镂空   灰陶   豆 
   制法   陶系   器形 
  2.瓷器 
  可根据藏品的款识、窑口、工艺技法、釉色、纹饰、器形等命名。   例:A.康熙   青花   山水    瓶 
  款识   釉色   纹饰   器形 
   B.耀州窑   刻花           碗 
  窑口    工艺技法   器形 
  仿款的在前面加“仿”字。如仿康熙五彩盘 
  3.铜器 
  可根据藏品的铭文、制造工艺、纹饰、器形来定名。 
  例:A.庚儿鼎 
  铭文 
  B.镂空       夔龙纹   方盘 
  制作工艺   纹饰       器形 
  4.书画 
  书画定名一般包含三个方面,一作者,二主题,三类别。 
  如傅山云兰图轴、董其昌楷书千字文册 都是根据作者 主题 类别来定名的。 
  如为二人合作者,名称写二人名,如张大千、溥心??合作松石图轴;多人合作者,名称写前二人或知名度高的人加“等合作”。 
  如系仿的,名称中加“仿”字。如仿郑燮墨竹图轴 
  书画作品中的作者尽量写本名,不写别名。如郑燮墨竹图轴不写成郑板桥墨竹图轴 
  5.玉器 
  可根据藏品的款识、质地、制作工艺、纹饰、形制等命名。 
  例:A.乾隆   碧玉   双耳炉 
  款识   质地   形制 
   B.白玉        镂空      龙形   佩 
   质地   制作工艺   纹饰   器形 
  6.石刻 
  可根据藏品的款识、纹饰、形制等命名。 
  例:A.王黄罗等百余人造像碑 根据款识定的名 
  B.释迦说法像龛  根据纹饰内容定的名。 
  上述主要举了几个大类藏品定名的一般规范。总之,藏品定名必须鲜明、准确,必须客观、实事求是的反映藏品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三)藏品数量 
  藏品是国家的文化财产,藏品数量为国家掌握文化财产提供准确数字。因此,博物馆的藏品保管工作中,必须做到数字精确,而要想做到数字精确,就必须有统一的计件标准。文化部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是这样规定的:“藏品计件:单件藏品编一个号,按一件计算。成套藏品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组成部分可以独立存在的,按个体编号计件;组成部分不能独立存在的,按整个编一个号,组成部分可列分号,也按一件计算”。管理办法中所说的单件藏品是指没有任何联系的,单独存在的个体藏品。 
  藏品登记时数量栏目中分件数、单位、实际数量三项内容。文物藏品的组成较复杂,所以藏品的计件法并不单一。现结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试举几例说明,如表一。 
  表一  藏品登记时数量栏项 
  项目 件数 单位 实际数量 
  册页 1 件 12开 
  货币 1 枚 1枚 
  纸币 1 张 1张 
  拓片 1 份 12张 
  一套服饰类―上衣 1 件 1件 
  一套服饰类―裤子 1 件 1件 
  为此,各个单位应先制定一个《文物计件规定》,无论何时何人,按照计件规定去做,这样才能统计出准确的数字。 
  文物计件最忌笼统,如一盒、一包、一袋、一串等等,这是不准确不负责的做法,因此决不能以箱、包、盒等作为计件单位。 
  (四)藏品的入馆凭证号及注销凭证号 
  藏品的入馆凭证号指文物通过各种征集途径进入博物馆的顺序编号,根据各馆情况可采取历年累计编号的办法,也可采取分年顺序编号办法。山西博物院采取的是后一种办法,每年编一次,均从1开始,据入馆的先后顺序编排。如“2010年1号”为2010年入馆的第一批藏品,这种编法可以直接看出该藏品的征集时间,便于核查。 
  藏品注销凭证号是指博物馆因某种原因,致使藏品已不存在,或已不具备收藏标准,而需要在藏品财产帐上注销的文物编号。编号的方法是按照当年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注销的文物清册的顺序编号。 
  文物藏品的“入馆凭证号和注销凭证号”,是为藏品的清查核对而设立的备查项目,根据“入馆凭证号”可查找到该文物的原始凭证(入馆清册、征集收据、入库凭证等);根据藏品的“注销凭证号”可查找到该文物的所有注销依据(注销清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注销的函件以及文物的去处),做到文物收入有据,付出有交待,从而使得能及时了解和提供文物藏品的有关档案材料。 
  三、藏品登记的帐册和登记卡的建立 
  博物馆对已经确定收藏的文物,应进行登记,即登入文物总登记账和文物登记卡片,然后将文物送入库房保管。文物登记是文物保管的必要的基础工作。 
  (一)藏品登记帐 
  博物馆的任务就是收集、保管文物,并利用文物向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以及开展与其有关的科学研究。为完成国家赋予博物馆的任务,那就必须首先加强对藏品的科学管理,以达藏品的妥善保管和取用方便,而《藏品总登记帐》正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文物总登记账是国家的文化财产账,也是博物馆收藏文物的基本账。它是保证藏品财产完整、受国家法律保护和检验的依据,也是博物馆藏品收入、转出、注销、清点以及保管和研究工作的重要根据,一经登账,必须永久物账相符,因此必须记载详实、字迹清楚、数量正确、不错不漏,要详细注明文物的现状和附件。登记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按照帐上各栏逐栏填写,不能缺略和涂改。如有必须更改处,经领导批准后,在订正处用红色墨水划线,线上方写更正的内容,并在上面盖更改人的图章。帐面逐页编顺序页码。每页第一行按各栏详细登记,自第二行起,如有与上行相同的,可用省略号或写“同上”,但数字不能用省略号。以后在清点文物或核对文物时,如发现文物与帐上登记的不符,以总登记帐上登记的内容为准。文物总登记帐最好复制一份,交档案室保存,以防原账万一失毁。文物登帐入库后,有关的文件凭证,立卷归档,不能丢失。 
  博物馆收藏的每件文物,按总登记号的先后顺序登入总登记账。国家文物局对文物总登记帐作有规定,其内容包括登记日期、总登记号、分类号、名称、时代、数量(包括件数、单位和实际数量)、尺寸?重量、质地、完残情况、来源、入馆凭证号、注销凭证号、级别、备注等栏。 
  只用一本文物总登记账,就不能反映博物馆藏品的全部出入情况,所以还应建立相应的辅助账册。根据保管工作的需要,相应建立藏品分类账、参考品帐、资料帐、注销帐等帐册。藏品分类账是按藏品的类别分开登记,内容与藏品总登记帐相同。各分类账登记的藏品总数合并起来就是全馆的藏品总数。因此建立分类账有助于各馆及时清楚的了解所藏各个不同类别藏品的数量。因藏品拨出、损毁、交换等需要注销,凭批准的文件或凭证,整批的登入注销帐。其文物的注销号,再回注到藏品总登记帐及分类账上。 
  (二)藏品登记卡 
  藏品登记卡实际上就是文物编目卡片,它既是选用文物的索引卡,也是编印各种文物目录的编目卡,卡上的项目内容应与帐完全一样。这种登记卡在清点文物时是工具卡,在核实文物时是重要依据。 
  山西博物院的藏品登记卡如下图: 
  藏品登记卡正面 
  藏品登记卡背面 
  如上,藏品编目卡是藏品的缩影,藏品编目卡的内容包含了藏品总登记帐的全部主要内容。藏品编目卡制作水平的高低,就直接影响着藏品总登记帐登录的科学性及国家科学文化财产的安全和藏品的科学管理水平工作。所以说,编目制卡是藏品登记中重要的基础工作。 
  藏品登记工作是保管工作的一部分,并且,多数业务研究成果起步于此,因此,它是一项业务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是博物馆对藏品进行的重要的基础性科学研究和管理的过程。在登记过程中,我们应力求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博物馆藏品科学管理的水平。